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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蚌埠医学院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0-29 】

各院、系(部),相关处室: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专业发展、课程建设、学生培养等教育教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认真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一、立项范围

(一)一流本科建设项目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2.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

3.“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4.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

一流课程

1.线上课程

2.线下课程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4.社会实践课程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6.一流教材

7.医学类教学资源库

(三)一流师资

1.教学团队

2.教学名师

3.教坛新秀

4.高水平导师

(四)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

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3.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

4.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5.双创实践教学中心

6.虚拟教研室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六)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1.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七)教学成果奖

(八)产业学院

1.现代产业学院

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3.双创学院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次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学校将在校级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2.各部门要对拟推荐的教学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教师专项项目)进行严格的把控,推荐至学校的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级别不可更改。已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申报省级教研项目时,须有建设成果支撑;有主持在研省级教研项目的不再立项省级。

3.2021年各部门教学研究项目推荐限额表中,根据2020年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情况,对未认真执行项目进度的单位,申报限额相应核减。

4.省级重大和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围绕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拟定选题方向,面向全校统一招标,具体研究方向另行通知。

5.教学研究项目类申报人只能以主持人申报1项、参与2项;超项申报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附属医院专项委托临床医学院负责第一、二临床学院的申报工作。人事关系在第一、二临床学院的申报人,从所在临床学院教育处申报,临床医学院统一组织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在直属附属医院总基数范围内统一调配申报限额

7.所有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并填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汇总表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报送,不得随意更改。

8.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校级质量工程建设将参照省文件精神执行。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自111日起,各部门登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站“质量工程平台”,使用已经分配的账号(见附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各部门应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不规范填写将无法申报。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9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同时,请各单位将盖章版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办公楼A107教学研究科。

说明:请按照申报指南中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申报书进行撰写本次申报所有项目均先使用省级申报书教研项目除外;经专家评审、教指委审核、报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陈海峰:0552-3179323、13665523678



附件:蚌埠医学院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10月28日






报:学校


蚌埠医科大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Tel:0552-3175051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邮编:233030